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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催缴通知书

大亚湾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欠缴租金租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针对欠租租户,我中心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并追缴欠付租金。经查,部分租户已连续拖欠公租房租金5个月以上(租户名单详见附件)。现请各欠缴租金租户将所欠租金于2024年6月7日前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缴清,未缴清租金的我中心将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追缴欠付租金。

此次租金缴交至2024年5月份,如需查询租金情况,请致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2-5531036;地址: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6号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二楼214室。

特此通知。

附件: 欠租租户名单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6月3日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催缴通知书.pdf

 

原文地址:http://zjj.huizhou.gov.cn/zwgk/xqdt/content/post_528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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