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建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表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7 18:16:54
序号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法人代表)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方式)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送达日期 |
市住建局 | 葫住建行罚字2024(2)号 | 葫芦岛北港水务有限公司 | 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擅自进行施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30000元 | 2024年2月21日 | 2024年2月21日 |
(供稿:付中平)
责任编辑: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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