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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建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表

序号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法人代表)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方式)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市住建局

葫住建行罚字2024(2)号

葫芦岛北港水务有限公司

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擅自进行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

罚款30000元

2024年2月21日

2024年2月21日

(供稿:付中平)

责任编辑: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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