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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建局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公示。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js.binzhou.gov.cn/art/2025/3/31/art_120640_10317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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