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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梧州市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保障性住房收购资金管理,我局草拟了《梧州市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期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4年11月15日,暂无收到涉及本次关于梧州市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意见。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hdjl/zjdc/t193204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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