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公布清远市2023年绿色社区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全过程中,营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成〔2020〕68号)、《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号)和《清远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清建〔2021〕78号)的要求,清远市经过组织发动、社区申报、街道推荐、各地初核、市级成员单位派出工程师审核材料并现场核验评分以及网上公示,横荷社区等10个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要求,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城市社区要以绿色社区创建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宜居生活需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23年清远市"绿色社区”名单

2.2023年清远市绿色社区考核评分情况一览表

3.专家意见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公安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1:2023年清远市"绿色社区”名单.wps

附件2:2023年清远市绿色社区考核评分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3:专家意见表.pdf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gsgg/content/post_1815712.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保山市住建局2024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情况公示表(2024.1.1-2024.11.15)
下一篇:铜川住建局:树牢质量意识 助力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