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新疆关于公布2023年度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和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的通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根据《关于打造2023年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的通知》(新建村函〔2023〕2号)要求,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遴选、审核、公示,确定塔城地区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等20个建制镇(乡)为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天山村等30个行政村为自治区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和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名单 .doc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01/6a92112119c746d38c55a98744e6af67.s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下一篇:呼伦贝尔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第一批优秀案例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