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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市物业协会,各有关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现状,经广泛征求和采纳各方意见,我局制定了汕头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参考使用。

附件: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pdf

2.(临时)管理规约.pdf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pdf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hantou.gov.cn/zjj/zwgk/wjtz/content/post_2315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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