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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住建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营商环境,根据《遂宁市司法局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现将《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已含"不予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适用条件和认定标准,并确定了具体情形,请严格遵照执行,不再另行编制"五清单”。

附件: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附件:附件4:实施安全许可证暂扣处罚裁量标准(1).xls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 (2)(1).doc

附件3: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1).xls

附件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doc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1).xls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zwgk/show/20bf6df34e9df0fc86b3e7e325691b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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