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乐山市金字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备案前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8 03:38:20
根据《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申请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乐山市金字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查勘,乐山市金字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符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0月30日前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署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对无联系电话或未留通信地址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答复。
受理电话:0833—2100263、13881336625;电子信箱:3138327504@qq.com。
联系地址:乐山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拟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乐山市金字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510/105b37475eb64152967ec4050e8587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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