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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建局关于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专业能力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规〔2023〕11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建规〔2023〕7号-协)等文件规定,经评价认定,通过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水利乙类专业能力,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反馈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协调处,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6月4日- 6月11日

接待处室: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协调处

来访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04室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2270207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6/t20240604_2850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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