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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将新增一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南昌新闻网讯 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推进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开展,进一步满足工伤职工多元化需求,我市决定新增一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我市范围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可自愿申请。

在申请条件上,要求正式运营至少2年,医院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等级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配备专(兼)职工伤保险管理人员,具有符合工伤保险协议管理要求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同时,需具有符合工伤保险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传送工伤职工就诊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此外,还需符合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没有医保违规处罚记录等要求。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前。各医疗机构须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市社保中心。(洪观新闻记者 徐景)

 

原文地址:http://zjj.nc.gov.cn/nczfbzglj/fgxw/202403/b5067aa6b9444ef3966753e2d7007c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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