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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第二次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185号)和区住建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办〔2021〕3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第二次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月24日至1月31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驻厅纪检组、区人社厅专技处、区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891—6409786(驻厅纪检组)

6845891(区人社厅专技处)

6810188(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2023年度第二次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401/t20240124_400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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