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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集体和突出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集体和突出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的精神,韶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拟报送突出个人及单位推荐名单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突出集体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突出个人

吕 泱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隆周立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科长

黄昌盛 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卿德龙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股长

三、有关事项

公示期一周(3月12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向韶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陈哲明,联系电话:8522423/13192413232

韶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3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gj.sg.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609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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