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提醒函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提醒函》(江消安办函〔2023〕40号)文件要求,现将《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提醒函》《建设工程火灾风险提示函》转发给你们,请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区域,以及在建工地做好风险提示告知,涉及的场所务必逐一告知张贴,督促场所责任人、管理人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提醒函》《建设工程火灾风险提示函》.docx

 

原文地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wgk/gztg/content/post_3008456.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青岛市住建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青岛市第十四批绿色建材采信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海南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宣贯培训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