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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回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泰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泰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在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执法抽查中,发现你公司的资质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经责令整改,你公司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2023年6月20日本机关依法作出《关于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但由于你公司联系电话和地址变更,通过多种方式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2023年7月18日本机关依法通过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hechi.gov.cn)向你公司进行公告送达,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泰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由于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河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局韦厚福同志,联系电话为0778-2186265。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zjj.hechi.gov.cn/gggs/t17614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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