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9批申请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变更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名单公示(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8 21:03:32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张波等21户家庭状况变更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保障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2023年11月16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3年11月21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至(以送达日期为准)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科。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八楼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科;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705842。
附件:2023年第39批申请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变更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公示名单(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zjj.nanning.gov.cn/dtzx/tzgg/zfbz_37648/ggzlzf_37649/t5763231.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表
下一篇: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怎么建?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三项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