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送达《核查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8 22:22:21
第1698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4号)等规定,我厅依法对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进行了核查。
我厅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不满足承诺许可条件的企业寄送了《核查整改通知书》。截至2023年12月22日,经查询邮件状态,仍有8家公司显示未签收或非本人签收,现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核查整改通知书》,请列入名单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厅领取《核查整改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咨询电话:0451-53624576、0451-53651102。
附件:1.公告送达《核查整改通知书》企业名单
2.核查整改通知书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4/202312/c00_316968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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