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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汕头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改造任务调整

1.龙湖区2户(1户拆除重建、1户修缮加固);

2.澄海区11户(1户拆除重建、10户修缮加固);

3.潮阳区2户(1户拆除重建、1户修缮加固);

4.潮南区1户(拆除重建);

5.南澳县1户(修缮加固)。

二、补助资金标准调整

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按中央、市两级共3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不区分改造类型)。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拆除重建补助1.55万元/户,修缮加固补助0.45万元/户,不足3万元部分由市级财政补足。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hantou.gov.cn/zjj/zwgk/gggs/content/post_2451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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