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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住建委关于同意使用2024年武陵山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函

武陵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拟使用2024年武陵山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的函》已收悉,2024年武陵山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有武陵山乡美丽宜居生态廊道工程、武陵山乡美丽宜居龙塘生态走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等2个子项目工程,两项目采用底价标的方式发包、节约大量资金。建设费用合同金额380.60万元,二类费用合同金额21.54万元,据目前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预计结余资金98万元。

我委按《重庆市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和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建村镇〔2022〕20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和市级财政基础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4〕47号)文件精神,同意你镇对结余资金进行使用。同时你镇应及时严格按程序落实结余资金的使用,确保按期完成市级绩效评价,全额获得绩效补助资金。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联系人:何**,联系方式:023-72379105)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www.fl.gov.cn/bm/zfcxjw/zwgk_46324/fdzdgknr_46326/lzyj_46327/qtgw_46329/202504/t20250421_14540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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