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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对2023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评审意见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内建质〔2024〕53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建质〔2024〕56号)要求,在企业申报、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申报资料复查、现场核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授予内蒙古艺术学院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教学主楼)等23项工程2023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1-6945765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5号建设大厦609室

附件:拟获得2023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 工程质量奖项目名单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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