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第18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9 04:49:24
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141号令)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的要求,我委近期对重庆市南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资质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等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4年1月3日前送至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4楼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400014 联系电话:023-63672118
附件:2023年第18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示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2/t20231225_12743293.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混凝土和砌体结构改造与加固修复用灌浆材料》国家标准在四川开题编制!
下一篇:北京关于2024年度第十九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