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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关于2023年度第7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及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我局对2023年度第7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3年12月6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原因已发送至企业电子邮箱(申报表填报电子邮箱号),请企业自行查看。

在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7-8395610、8582378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群楼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市住建局窗口。

附件:2023年度第7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意见公示

2023年11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jj.ordos.gov.cn/ywgz_123518/zfbz_123563/202312/t20231206_3539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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