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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的通知(汕住建通〔2024〕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指导和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本指引及相关材料,如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抵触或遇法规、政策调整的,以国家、省和市的最新规定为准。在本指引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doc

2.成立业主大会流程图及相关示范文本.docx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hantou.gov.cn/zjj/zwgk/wjtz/content/post_2340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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