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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关于迎宾华庭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 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迎宾华庭小区1、2号楼4部电梯曳引系统等部件损坏严重,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2024年8月14日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街道新华社区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街道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电梯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260000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电梯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9月12日-9月19日

特此公示

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杨树庆;联系电话:6201504;

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迅商务写字楼)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409/t20240912_1775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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