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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我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89187247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序号

被拖欠单位名称

拖欠单位名称

拖欠单位性质

合同(项目)名称

拖欠总额(万元)

逾期未支付原因

备注

 

原文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4/3/29/art_1229322076_4374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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