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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转发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建科〔2024〕 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闽建科〔2024〕29 号.pdf

闽建科〔2024〕29 号附件.docx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2788971561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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