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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贵州省住建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

转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龙开发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41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41号)(1).pdf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trsjs.trs.gov.cn/ywgz_500582/jzy/202405/t20240531_84712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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