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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住建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六批李浩李等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李浩李等1570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张文等554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李浩李等1570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张文等554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5年5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5/5/26/3719a2860b1c4ff997d4342f75bb039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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