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第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9 20:50:33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徽鼎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房地产企业的资质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所公示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对异议投诉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一律记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公示期内查实的,不予以资质许可;公示期后已予以资质许可的,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撤回资质或撤销资质处理,撤销资质的一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资质申请。
联系电话:0564-3925015
通讯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口建设大厦市住建局
邮政编码:237000
附件:2024年第四批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第4批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原资质等级 | 现资质等级 | 备注 |
1 | 安徽鼎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 | 二级 | 核定 |
2 | 霍山县辉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级 | 二级 | 核定 |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qt/5309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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