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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安全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06]90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规定。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合格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服务合格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合格。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要求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万元。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国家和地方最新标准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高效优质完成服务。

六、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x

发 布 人: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

 

原文地址:http://tajs.taian.gov.cn/art/2024/4/2/art_45135_10303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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