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对湖北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请的省住建厅委托审查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所公示申报资质的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申报的,以及企业自身存在问题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欢迎举报。举报电话:0710—3222157。
附件:湖北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审核意见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4日
湖北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审核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审核意见 |
1 | 湖北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核定、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核定 | 部分注册人员无在该公司缴纳社保的记录。 |
2 | 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核定、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核定 | 未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未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
3 | 襄阳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核定、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核定 | 未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
4 | 湖北襄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核定、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核定 | 经省厅系统比对,未查询到人员社保缴纳信息。 |
5 | 老河口市明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延续、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延续 | 未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未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未达到1人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未达到10人及以上,注册人员总体人数未达到15人次及以上。 |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311/t20231124_34772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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