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陕西调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有关文书式样的通知

陕建消函〔2024〕2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4〕3号)相关要求,新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分别见附件1、2)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各单位可以在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直接下载文书式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办理流程不变,告知承诺书编号由当地住建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建设单位无需填写,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文号由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直接生成。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s://js.shaanxi.gov.cn/zcfagui/2024/5/118050.shtml?t=2031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关于怀化2024年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延续资质审查意见情况公示
下一篇:马鞍山市轨道站多措并举全力保障高、中考环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