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赤峰关于市本级审批建筑业企业专项承包资质临时证书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20250116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精神,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激发市场活力,结合近期我市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临时证书延续工作开展情况,参照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临时证书有效期的通知》,现就市本级审批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临时证书延长有效期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4〕4号)换领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临时证书有效期于2025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证书有效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审批平台自动延期,原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二、企业应在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临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临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2025年1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zjj.chifeng.gov.cn/zwgk/tzgg/202501/t20250109_2522512.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宣城质监站:扎实开展集中整治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篇:许昌:“潮汐式“保洁 提高精细化作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