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3]77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0 14:25:20
福州海实佳德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福州海实佳德实业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区冠浦路150号,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南侧园区内部雨水系统(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处,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口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接驳工作完成后将接驳情况上报我局,并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陈建,电话:135*****985。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原文地址:http://fzjw.fuzhou.gov.cn/zz/zwgk/tzgg/202310/t20231011_4695868.htm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普布顿珠在成都眉山调研时强调 守牢安全底线 高质量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下一篇: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度政务云安全运维管理服务项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无线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金建工程网络安全、服务器及数据库维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