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3年第10批)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0 14:28:50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2022〕1342号)要求,我局根据相关法规及标准对工程监理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2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市民之家四楼4D07住建局窗口(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邮编:443005,电话:0717-6851850),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1782)。
四、对公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涉黑涉恶社会背景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城建综合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5948)。
附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023年第10批).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zj.yichang.gov.cn/content-52145-9838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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