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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关于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10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质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现对以下企业的相关资质予以注销,通告之日起申请注销资质作废,特此通告!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510/db241476b85d47c19d677226026d64e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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