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仿古建筑工程)》等2项标准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0 16:59:41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仿古建筑工程)》〔编号为DB13(J)/T 8620-2024〕,《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古建筑修缮工程·明清)》〔编号为DB13(J)/T 8621-2024〕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2013年)、《河北省古建(明清)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河北省古建(明清)修缮工程费用标准》(2014年)自2025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tfwj/101733966755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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