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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入住本溪市人才公寓 人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入住本溪市人才公寓

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本溪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本批次有1位申请人符合入住条件,现对王一涵同志入住人才公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传真:44521232   联系电话:44521083

联系邮箱:zbk44521051@163.com。

本溪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拟入住本溪市人才公寓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及职务

1

王一涵

本溪市第一中學物理教师

 

原文地址:https://zjj.benxi.gov.cn/publicity/ywgz/tzgg/11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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