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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关于金和丽城小区15号楼、16号楼、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楼、地下车库等6个项目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办理信息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审核,现将鄂尔多斯市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金和丽城小区15号楼、16号楼、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楼、地下车库,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华府8号楼、9号楼,鄂尔多斯市金钰物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维邦金钰府10号楼、11号住宅楼、13号住宅楼、15号住宅楼、18号楼至21号住宅楼,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万正丽景1号住宅楼至5号住宅楼、6#配套公建、1#警卫室、2#警卫室、地下停车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盛世荣城3号商住楼 、4号商住楼、7号住宅楼,鄂尔多斯市佳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盛世华邸商住小区A4号楼等6个项目的预销售许可办理信息公示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所用广告、标语应向购房者明示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信息。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

 

原文地址:http://zjj.ordos.gov.cn/tzgg_123503/202312/t20231212_3541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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