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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上海关于取消本市部批注册人员纸质证书邮寄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自即日起,本市取消部批注册人员纸质证书邮寄服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ryzg-lztz/20241014/bf3ce2431ac546e6961b8269b028bf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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