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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建局关于责令揭阳市榕城建筑工程公司限期整改的公告

揭市建市公告〔2024〕4号

近期,我局正在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发现揭阳市榕城建筑工程公司企业资质已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现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2024年4月3日起至2024年5月4日),确保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024年4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844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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