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4月30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0 23:07:5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各有关片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积极稳步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申报换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旧版检测资质将于2025年4月30日到期失效,目前尚未完成新版资质证书换领的企业,可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按照原有路径和要求,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选择新资质核定提出申请。我厅将按照"统一办事标准,减少衔接流程,集中快捷服务”原则,继续统一做好受理和审批。请各地住建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做好企业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进一步维护检测市场良好秩序,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tfwj/101745738131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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