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物业管理热点问题解答】详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五)

1.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哪些要件?

答:申请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任意一方)办理材料: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2)召集人承诺书;

(3)住宅维修或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预算;

(4)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分摊业主书面确认明细表;

(5)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公示材料(附照片,公示时间为七天);

(6)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合同;

(7)维修资金使用决算分摊明细;

(8)维修或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含工程验收报告);

(9)维修资金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公示材料(附照片,公示时间为七天);

(10)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收费情况:不收费

2.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

第一步:由申请单位提交申请;

第二步:市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勘查;

第三步:申请单位提交预算、维修方案;

第四步:申请单位向市物业服务中心领取征求业主意见签字表、身份证扫描设备,征求业主意见;

第五步:申请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在小区公示决算分摊表;

第六步:申请单位提交列支维修资金材料;

第七步:物业服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拨款通知书,办结。

3.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效?

答:一年。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jdt/ywdt/202506/t20250616_1901561.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昭通市住建局关于资质延续第1批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下一篇:郑州市城建局召开机关工会委员会补选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