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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局,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梅州市商品房预收款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政策解读:关于《梅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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