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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

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滨州市耀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滨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滨州东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慧力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进行了审查,并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该企业资质的申请条件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准予许可。

未予核准的企业可登录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221.214.94.41:81/xyzj/)查询具体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结果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

2023年度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结果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审批结果

1

滨州市耀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延续

延续后:2028-12-07

准予许可

2

山东滨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延续

延续后:2028-12-13

准予许可

3

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延续

延续后:2028-12-19

准予许可

4

滨州东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延续

延续后:2028-12-21

准予许可

5

山东慧力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延续

延续后:2028-12-31

准予许可

6

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延续

延续后:2028-12-31

准予许可

7

山东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变更

变更技术负责人:张勇峰

准予许可

注:审批结果分为准予许可、不予行可、注销等意见。

 

原文地址:http://js.binzhou.gov.cn/art/2024/1/8/art_120640_10309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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