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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建局关于重新核准福建航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泉建审批〔2020〕86号)等规定,经企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我局审查,同意重新核准福建航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核准时间:2024年4月19日,证书编号:D335204029,有效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9年4月18日。现予以公布。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xzxk/202405/t20240509_30351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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