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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恒大城北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恒大城北区15号楼、16号楼、30号楼顶外墙保温脱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于2023年8月1日由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丁香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3年8月30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外墙保温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156660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外墙保温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12月7日-12月13日

特此公示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312/t20231207_1629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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