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对冯华玉等7名评标专家扣分的通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1 15:07:55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冯华玉、李四氙、凌振邦、陆明璟、陈璇(组长)、张宇昌、叶辉强等7人在担任钦州市滨海新城嘉兴街(白石湖路至外国语学校北门段)(菩提路至扬帆大道段)项目(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897001001)评标委员会成员期间,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符合否决投标情形的投标人未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该项目重新招标。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29号)第十五条、《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53号)第二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号)第二十六条等规定,我局决定予以冯华玉、李四氙、凌振邦、陆明璟、陈璇、张宇昌、叶辉强等7名评标专家通报批评,每人扣20分,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
希望全体评标专家引以为戒,严守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评标工作纪律,切实增强评标责任意识,提升专业水平,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和依法有序进行。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94534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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