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标准(暂行)》《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承诺书范本(试行)》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1 16:22:09
各县(市)住建局、武功县自然资源局、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供热燃气中心、市供热集团:
现将《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标准(暂行)><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承诺书范本(试行)>的通知》再次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提高2025-2026采暖季供热公司服务质量,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请你们督促辖区内供热企业按照《服务标准》供热,并再次签订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在用热小区公示,并由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留存,市区供热企业承诺书11月10日前同时报送市供热燃气中心、市住建局备案。
附件:1、《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标准(暂行)》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w/tzgg/202510/t20251029_2028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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