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23年度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申报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含初次认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下列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韶关市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职称评审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1.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韶关市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8520506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市住管局107室
2.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51-8892602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市住管局501室
3.公示人员的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负责本单位评审及初次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和信访受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登陆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s://zgj.sg.gov.cn/)下载评审及初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2),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17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市建筑职称评审办。
附件:1.韶关市2023年度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含初次认定)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韶关市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相关文件:
原文地址:http://zgj.sg.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637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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